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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新录用事业单位或者公务员的工龄问题的问题 |
留言时间: |
2018/3/6 10:0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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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咨询一下,对于新录用事业单位或者公务员的工龄问题的问题,之前我在企业上是干过几年,养老医疗就是交了的,县局对之前的工龄是不认定的,请问新录用的话,之前的工作年限能否算作工龄?是否有文件对工龄的认定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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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8/6/11 9:46:02 |
工龄认定问题不属于市编办工作职责,请咨询市人社局办公室0916-2626 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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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网站没有单位联系方式 |
留言时间: |
2018/1/16 23:2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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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8/6/11 9:45:48 |
感谢提醒,已添加,敬请留意。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65号(市政府)1号楼 邮编:723 000 电话:0916-2626 364。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举报电话:12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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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问题 |
留言时间: |
2017/10/23 11: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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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咨询一下,对于新录用事业单位或者公务员的工龄问题的问题,我今年35岁,之前我在企业上是干过几年,养老医疗就是交了的,县局对之前的工龄是不认定的,请问新录用的话,之前的工作年限能否算作工龄?是否有文件对工龄的认定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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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8/6/11 9:45:32 |
工龄认定问题不属于市编办工作职责,请咨询市人社局办公室0916-2626 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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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应该是行政还是事业单位? |
留言时间: |
2016/11/8 16:3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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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一直以来,我县综治办和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单位内部行政和事业两种编制共存。2016年上半年,县编办在规范编制的过程中,将县综治办和政法委编制分开。县委政法委为行政编制,综治办除主任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兼任属行政编制外,其余为事业编制。请问这样的编制方法科学合理吗?按照上级的编制文件精神,编制原则,县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工作职责定位究竟应该归口为行政单位还是事业单位?编制应该确定为行政还是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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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8/6/11 9:44:41 |
县综治办设在县委政法委,与政法委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应为行政单位。略阳县综治办使用事业编制属历史遗留问题。2007年,省上下达了一批行政编制用于置换机关使用的自定事业编制,并明确今后机关不得使用事业编制,但由于下达行政编数量有限,略阳县未能将机关使用的事业编制全部置换。我们将责成略阳县编办进一步严格编制管理,在行政编制总量范围内解决行政机关使用事业编制的问题。感谢您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关注和理解,我们会督促县区加强管理,促使问题尽快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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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跨县工作调动后编制问题 |
留言时间: |
2016/8/30 9:3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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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跨县工作调动后,原有单位的所占编制是直接下掉还是划转到调动后的单位。在新单位的编制上报流程是什么?需要什么资料,提交完相关的资料后,多长时间就可以上编,时间有没有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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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6/9/8 15:51:10 |
人员调动后,原单位的编制仍然存在,由原单位使用,但该单位需要到同级编办办理调动人员下编手续。
关于上编流程问题,各县规定不一致。总体上应该是由用人单位到同级编办办理,需要组织或人社部门开具的调动介绍信、编办的控编单或控编卡等,详细的可咨询当地编办。资料完备的,通常两周内就可以办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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