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出权责清单,跟进监督问责
镇巴县创新出台权责清单运行工作问责办法
镇巴县正式启动权责清单建设工作后,共编制县级部门(含垂管部门)权责事项4124项,梳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107条,制定部门职责边界49项,目前已在陕西省权责清单统一发布平台上线运行。梳理县级公共服务事项130项并制定镇(街道办)权责事项61项、公共服务事项31项,也将同时在陕西省权责清单统一发布平台上线运行。至此,县镇两级权责任清单数据兜底、网上公开的“清权”、“晒权”阶段已基本完成。各部门、单位的权责清单建立后,如何做好权责清单运行工作,切实解决权责清单实施过程中的怠政、懒政、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相互推诿扯皮等问题?该县抓住制定出台了权责清单运行工作问责办法关键,建立健全后续配套运行管理制度、强化监督问责。
一、运用两个“办法”,奠定问责基础
一是充分运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省政府出台的《陕西省权责清单制度管理办法》从权责清单的编制、调整、公布和对清单的动态管理提供了标准和规范,我县在权责清单公布后也迅速在全县范围内转发了省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管理办法》,要求各权力审批单位和各审批主体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调整政府权力,需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转型的进程,根据法律依据和政府职能转变,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按规定程序确认公布,确保权责清单科学有效、与时俱进,确保政府职权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二是建立权责清单运行问责办法。强化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完善问责程序,公开问责过程,明确问责主体和对象,增强行政问责的可操作性。县编办在县政府审改领导小组会中提出在县级层面针对县、镇两级权责清单监管过程中出现的“落实难”现象制定责任追究办法。由县监察局牵头,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制度,制定出台了《镇巴县权责清单运行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包含16条共计2700余字,对进行问责的具体情形、程序、应承担的责任和后果等作出具体规定。
二、抓住四个关键,优化问责体系
抓住问责范围和问责主体关键。县级部门、镇(街道办)的权责任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行权责清单运行问责制度;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参公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行政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问责机制中。
抓住权力责任匹配关键。充分结合省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权责清单事项的管理和调整。对审批主体存在的不同违规情形进行责任匹配:对追责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有关责任人员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行政告诫、降职或者免职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抓住工作程序和纪律制度关键。责任追究办法对编制权责清单已经明确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法定依据、实施机关、运行流程、办理条件、申报材料、收费情况、责任事项、监督方式等十九个要素以及涉及多部门联合审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等事项严肃工作程序和纪律制度,对单位或个人违反其任何情形将给与相应的处罚措施。
抓住权力运行监督检查问责关键。追究办法明确权责清单监督管理机构、实施机构履行监管和监督检查分类落实责任追究,为全方面管好落实权力运行监督找到切口。对承办权责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部门、人员负有监管职责的机关或者部门,未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监管不力要问责;对受委托组织实施权责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情况不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对其违法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按规定对投诉举报进行核实、处理的也将要问责。
三、落实三项措施,力保问责落实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镇巴县权责清单运行工作问责办法》明确追责情形,增强了清单的权威性。三个配套措施实现对权责清单问责的持续性监管。
一是在信息平台拓展建立完善的电子监察系统,把所有的权责事项都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对事项的内容、环节、审批人和办理时限等纳入动态监察,对没有按照公布要求去做的发出预警。同时让公众在信息平台上随时查询进展情况,主动进行跟踪监督。
二是畅通公众举报投诉渠道,鼓励企业和群众对变相审批、故意拖拉的部门和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平台、电子邮件、论坛发帖、短信电话等大胆举报,让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无处遁形。
三是实施主动随机监管并落实责任追究。由机构编制部门、政府法制部门、监察机构等开展“双随机”抽查,对部门权责清单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对随机检查中出现问题的,依据问责办法公布被问责人员的情况、问责内容、问责方式等形成震慑。(镇巴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