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汉职转办发﹝201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省审改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陕审改办发〔2015〕1号)以及省职转办《关于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职转办发〔2015〕2号)精神,现就在全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随机抽查的主要内容和目的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各方面的积极推进下,我市各级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及职能转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巩固改革成效,避免“减”“放”“转”后出现监管跟不上、执法不规范的问题,按照国务院、省政府部署,市政府同意在市、县区政府各部门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双随机抽查机制的主要内容是,对照部门行政权力,确定随机抽查事项和执法人员,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时随机从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进行检查,确保规范执法公平监管。
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目的就是从制度上对行政执法权进行约束,严格限制执法者的自由裁量。通过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规范市场执法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认真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全面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主要针对市场行为且适合采取“双随机”方式进行的执法和检查事项(一般是指权力清单中的“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类行政职权),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级各部门对列入抽查清单的事项要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内容,认真填写随机抽查事项摸底表(附件1),并于2016年3月底前报市编办。市编办将会同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并报市政府审定后,形成《汉中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对外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今后,凡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检查事项,各部门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各县区推广随机抽查工作由各县区结合实际进行安排。
三、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
市级各部门要根据市政府公布的《汉中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涵盖全市范围,市场主体名录库要按照行政区域进行划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按照执法层级和行政区域进行划分。各部门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请在《汉中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布一个月内报市审改办和市政府法制办备案。要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市级各部门要抓紧制定明确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和时效性的随机抽查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情况、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抽查结果运用的具体办法、监管信息共享和公开的具体措施、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的具体办法、跨部门联合抽查的计划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和严格落实责任以及加强宣传培训的具体安排等),并注重与上级业务部门已制定的实施方案相衔接。
四、科学测算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各县区、各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的实际情况,科学测算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做到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达到加强监管的作用,又要防止检查过多、执法扰民和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本县区实际,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五、加强“双随机”抽查结果运用
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快政府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要将随机抽查结果与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挂钩,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六、全面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责任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切实把“双随机”抽查落到实处,同时向宏观管理工作延伸。市级各部门要在全面建立“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的同时,加强对下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衔接,确保全市上下联动、同步推进。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全面推广“双随机”抽查制度,落实好本县区执法部门的主体责任,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建立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执法检查监管责任,实现对市场的有效监管。
附件:1.汉中市随机抽查事项摸底表
2.汉中市随机抽查事项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汉中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4日
附件1
汉中市随机抽查事项摸底表
部门(盖章): 负责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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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
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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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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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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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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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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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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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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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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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请市级各部门以部门正式函件形式报送市编办 (市职转办)。2、设定依据要写清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执法和检查事项的具体内容。3、市编办(市职转办)联系电话:2626363、2626364,电子邮箱:xgcg_2005@qq.com(284534262)。 4、填报表格电子版在汉中机构编制网自行下载。
附件2
汉中市随机抽查事项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部门(盖章): 负责人:
随机抽查
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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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名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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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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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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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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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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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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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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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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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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