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编办发[2016]11号
57365-08-9
关于开展2015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的通 知
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和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统一安排,现就开展2015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内容及时间
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资产损益情况;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情况;绩效和受奖惩情况;涉及诉讼情况;社会投诉情况;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15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的时间为:2016年2月15日至4月30日。请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时通知下属相关事业单位尽快进行办理,过期不再办理。
二、事业单位应当提交的文件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2015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
3、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
4、事业单位2015年度工作总结(正式文件形式);
三、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报送公示程序
1、下载电子表格文件。登录“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sxdjgl.gov.cn),在服务指南栏目中认真阅读网上年度报告报送操作程序提示信息,并下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根据单位类别下载相应的模板)等相关电子版表格文件。
2、填写审核年度报告文件。事业单位承办人员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填写,并整理附件材料,打印成纸质文件提交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形成正式《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电子版文件材料。
3、网上报送电子文件材料。登录“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事业单位登录”窗口。按照提示要求在网上提交《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等相关电子文件材料。
4、审签年度报告文件。事业单位接到网上预审通过的信息后,打印《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等形成纸质版文件,并附相关文件材料送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意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举办单位审查(含保密性审查)盖章。
5、年度报告公示。事业单位应向本级登记管理局报送完整的年度报告纸质文件材料,与网上电子版核对无误后,在“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上予以公示。
四、年度报告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要认真、客观、规范填报年度报告,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要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完全一致,提交的年度报告文件材料应当齐备,否则,系统将自动提示不予受理。年度报告期间申请变更登记的,按照变更登记业务流程进行。事业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年度报告书,逾期报送年度报告的,登记管理机关依据《条例》及细则予以责令整改,记入登记管理系统“异常名录”,并在网上公示;情节严重的列入全省事业单位法人失信名录。
在年度报告中着重把握好以下内容。
1、单位名称:按规范填写全称.
2、宗旨和业务范围:宗旨明确、业务范围全面,语言精练。
3、开办资金: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4、资产损益情况:按照资产负债表中相应内容如实填写,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5、网上名称:按照在机构编制部门注册的中文域名规范填写(若尚未注册中文域名,应填无)。
6、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按照规范用语报告执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对已开展变更登记的业务作出规范表述。
7、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哪些具体业务活动、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等。内容全面,语言流畅、字数不少于1500字。
五、关于上一年度未领取法定代表人证书的单位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进行改革,由于网络系统问题,部分事业单位未领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请未领取法定代表人证的单位在今年年度报告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法定代表人小二寸照片一张,进行办理,逾期不再办理。
联系人:吴杨 联系电话:2626876
57365-08-9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