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减少审批
摘录
●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
●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
●除依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特殊技能的职业、行业需要设立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其他资质资格许可一律予以取消。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明确规定的外,其他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一律予以取消。
●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解读】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现在各种审批事项太多,一个事项就可能是一个寻租空间。而此前虽然国务院屡屡减少审批事项,但一些项目是很少用的,减少的意义不大。相反,一些“含金量”高的项目,往往有关部门舍不得减少。
他介绍,要减少行政审批,减少行政许可,把社会市场能够解决的问题交由社会管,分权给市场,分权给社会。然后政府实现职能转变。
如何转变?汪玉凯表示,这涉及三个方面,一个是营造良好的环境,创造有序的老百姓有安全感的社会环境,提供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二是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解决老百姓的医疗、教育、社会保障、就业服务。三是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政府的政策,以及政策能不能公平快速地执行,这都体现政府的公平正义。
他介绍,当前我国最大的问题是不公平、不正义在很多地方存在,很多政府机构伤害老百姓的利益,政府与民争利,公权力侵害私人利益。
新京报记者 蒋彦鑫
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
【关键词】 中央放权
摘录
●依法需要实施的生产经营活动审批,凡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或由地方实施更方便有效的,一律下放地方。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大幅度减少、合并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将适合地方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工作下放地方政府,相应加强财政、审计监督。
【解读】 汪玉凯表示,政府改革的目标能不能实现,不能指望一纸方案,要做到放权,需要厘清好几个关系:政府同市场和社会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如果不厘清这些关系,所谓的放权基本就是空谈。
汪玉凯称,现在要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责任边界,哪些东西市场是可以做的,哪些东西社会可以做,凡是市场能做的政府不要干预,要退出来。凡是民间组织、社会组织可以自主管理的,政府也应退出来。凡是公民个人和其他机构可以解决的问题,政府也不要去干预,把这几个边界厘清后,留下政府权力就比较清楚了。现在政府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了又管不好的事儿,对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没弄清楚,政府和社会的权力边界没弄清楚,政府和其他组织权力边界没弄清楚,政府管得太多了,管得多机构就要多,人员就要多,所以,政府非常忙,两眼一睁,忙到黑灯,还没管好。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认为,政府机构改革的重点不仅是职能转变,关键是限制权力,清理利益。一些审批有没有必要,一些罚款合不合理,如果不彻底消掉一些部门的审批权、年检权、收费罚款权等等,很难期待他们做到职能的转变,因为这些权力中藏着他们的利益。新京报记者 蒋彦鑫
改革工商登记制度
【关键词】 办照放宽
摘录
●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
【解读】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人士介绍,今后要申请开一般的公司,可以先办营业执照,后到需要许可的部门领许可证。也就是说,一个人递交想办企业的申请,只要不是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工商部门就可以发给营业执照,不用看是否有主管部门的前置许可,降低了创业的准入门槛,解决行政审批前置的难题。不过,哪些是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还需在具体实施细则里进一步明确。
另外,目前开公司都是要注册资本的,比如一个人想注册一个10万元的公司,就得先拿出实实在在的10万元进行验资,证明确认公司确实有这笔钱。此次改革则改变了这一传统做法,把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制,不再需要验资,不再有注册资本作为担保,减少创业者一次投入成本太大。
这些改革方便企业的同时,会不会也有一定风险?该人士介绍,工商部门将对市场主体实行宽进严管,由以前的“管”企业转为引导企业自身诚信,把企业纳入信用库中,加大企业的违法成本,出现严重失信行为,就有可能在全国处处受阻。据了解,工商总局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可能在两会后就全面施行。
新京报记者 廖爱玲
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关键词】 直接登记
●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这些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民政部门要依法加强登记审查和监督管理,切实履行责任。
●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摘录
【解读】 “这是非常大的改革举措。”汪玉凯评价。他说,我们过去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实行双轨制,要成立社会组织必须找政府主管部门同意,然后才能到民政部门注册。据了解,广东、安徽、北京、天津等多个省份已开展或试行了社会组织直接登记。
汪玉凯表示,与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社会组织不管是数量、质量和发育,都还是低水平的。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呼唤更多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在登记环节上松绑,有利于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也是政府对社会简政放权的重要表现。
清华大学教授邓国胜称,其实政社分开已呼吁和推动了很多年,这个观念从目前来看,最重要的还是要去推动落实,而这一次国务院提请的方案,正表明了政府进一步贯彻落实的态度。
邓国胜指出,推动政社分开,激发社会活力,反过来也是推动政府体制改革。如果社会不能自治,社会组织没有能力去承接政府职能转接,政府的体制改革就很难推动。政社分开和政府职能改革、推动大部制改革等体制改革相辅相成。
邓国胜强调,没有业务主管单位并不意味着,社会组织的业务活动不用接受政府部门的管理。如违反规定,政府有权对其监管,但这是依法监管而不是依靠行政权力监管,触犯什么法律法规,由相应政府部门来处罚。 新京报记者 蒋彦鑫 王卡拉